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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举办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2-27 】

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教改革”,“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全面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现就开展2024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竞赛安排

(一)竞赛设置

1.2024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简称:教学能力大赛)设3个组别,分别是公共基础课程组、理工农医类课程组和文史财经类课程组。

2.2024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简称:课堂创新大赛)设3个组别,分别是公共基础课程组、理工农医类课程组和文史财经类课程组。

(二)参加对象

教学能力大赛为团队赛,课堂创新大赛为个人赛。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包括教龄2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连续全职在参赛学院(部)工作2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均可参赛。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学竞赛活动,作为兼职教师与学院(部)教师开展校企“双元”教学,促进校企“双元”育人。鼓励我校省级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参加教学竞赛活动。

二、教学竞赛组织

教学竞赛活动包括学院(部)竞赛、学校竞赛。

(一)学院(部)竞赛

各学院(部)都要开展教学竞赛活动,努力实现全员覆盖。

1.制订规划。学院(部)要长期、全面规划学院(部)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全体教师参加学院(部)竞赛。通过科学设计制定适应本学院(部)实际情况的院(部)级教学竞赛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年度实现全员参与,提高全体教师专业素质。各院(部)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院部实施方案、2024年1月23日前将院部比赛推荐结果报送教务处。

2.提升质量。学院(部)应组织参赛教师开展赛前培训,明确竞赛规范要求,提升参赛质量。赛后及时总结、研讨,分享成果,促进全体教师共同提高。

(二)校级竞赛

校级课堂能力竞赛于2024年3月中旬举办;校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于2024年6月上旬举办;具体竞赛方案见附件。

三、校级竞赛评判与奖励

1.竞赛评判。校级竞赛由学校聘请校内专家、各院(部)教学副院长、往年参加教学能力大赛和创新大赛的老师及现场赛评委、省级课程思政样板课负责人及省级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等负责竞赛评判工作。

2.奖励设置。校级竞赛按实际参赛团队或个人总数的70%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教学能力大赛校级竞赛一、二等奖根据现场竞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初赛成绩排序确定。课堂创新大赛校级竞赛奖项依据现场竞赛确定。校级竞赛一等奖获奖作品,由学校优先推荐参加河南省教学能力大赛和创新大赛。

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和近年我校省赛获奖者,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全校教学竞赛交流、共享活动,以及全校公开课展示(或分院部)等活动。

四、组织保障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成立了大赛领导小组,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工作,制定相关评分标准,并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2.理论实践研究与资源转化。加强教学竞赛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举办双元结构教师小组主题论坛,探索教师分工协作实施模块化教学。积极开展教学竞赛成果资源转化,推动竞赛服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和学生。

3.竞赛督导与评价。学校将加强竞赛事务督导,提高竞赛仲裁、监督水平,促进竞赛更加公平;组织赛后全方位评价,推动竞赛持续提高质量。各院(部)举办相关教学竞赛文件、工作总结及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纸质文件、电子稿等均须在2024年1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邮箱:hkzdjwc@163.com)。校级级竞赛结束后将通报相关情况,并作为今后优秀教学院(部)的评价依据之一。

五、相关事项

1.本通知要求若与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文件通知不一致时,以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文件通知为准。

2.教学竞赛活动未确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刘 浩  石 欣

电话:0394—8318299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3年12月22日